发改委: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桩

发改委: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桩

文章目录:

  1. 国办: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2. 发改委: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桩

一、国办: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易车讯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五方面任务。一是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和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重点覆盖“两区”(居住区、办公区)和“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在基础较好的地区根据需要创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

二是加快重点区域建设。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以“三中心”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国际化引领能力。鼓励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规范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和管理政策,压实相关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持续优化电动汽车电池技术性能。

五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压紧压实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资金等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要素保障,持续跟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打开易车App,点击首页“智能化实测”,多角度了解热门新车科技亮点,获得选购智能电动车的权威参考依据。

二、发改委: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桩

易车讯 在6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欧鸿先生向记者介绍了《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总体情况。

欧鸿表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对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作出顶层设计,明确提出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加快重点区域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等五方面任务,重点突出“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系统观念,依托全国交通基础设施网络,部署建设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二是坚持目标导向,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为目标,推动提供安全可靠、经济便捷的充电服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各有关方面做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对各地指导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有记者问道:”对于很多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来说,大家还是会有里程焦虑问题,或多或少会遇到充电桩进小区较难、高速公路上充电较难、找充电桩较难等一系列问题。请问如何来推动这些堵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实现充电自由?“

欧鸿表示:“《指导意见》聚焦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对于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找桩难”“进小区难”“公路充电难”等问题,《指导意见》均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

欧鸿表示:“针对“找桩难”。一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覆盖,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重点覆盖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大力推动公共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构建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充分接入的信息网平台。鼓励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强化与电动汽车、城市和公路出行服务网等数据互联互通,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多种便利渠道,及时发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

欧鸿表示:“针对“进小区难”。《指导意见》专门提出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设施安装上,要求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二是在协调机制上,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三是在服务保障上,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

欧鸿进一步表示:“针对“公路充电难”。一是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拓展国家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加密优化设施点位布局;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服务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二是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要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在车流量较大区域、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适度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增强充电网络韧性。三是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协同建设,提升电动汽车在城市群、都市圈及重点城市间的通达能力。”

打开易车App,点击首页“智能化实测”,多角度了解热门新车科技亮点,获得选购智能电动车的权威参考依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体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体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转载请说明出处内容投诉
CSS教程_站长资源网 » 发改委: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桩

发表评论

欢迎 访客 发表评论

一个令你着迷的主题!

查看演示 官网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