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性产品电商运营的特点

文章目录:

  1.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
  2. 地标性产品电商运营的特点
  3. 如何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示范区建设要以保护当地优势特色和经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地理标志为主,优先选择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地理标志。
2、示范区申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地理标志认定。示范区内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在3年以上。
(2)具有产业优势。知名度高,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高年销售额或出口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数量达区域内生产者总数的60%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60%以上。
(3)规范诚信守法。示范区内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规范、诚信、守法,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监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4)持续政策保障。示范区保护对象所属领域应为政府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持范围,出台明确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机制、督促考核和激励措第五条 示范区建设要以保护当地优势特色和经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地理标志为主,优先选择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地理标志。
【法律依据】: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激励保护积极性,推广保护和管理经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示范区是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为对象,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较高保护水平,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产品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对国内地理标志保护起示范、引领、推广作用的保护地域。示范区可以示范一个或多个地理标志保护。

二、地标性产品电商运营的特点

地标性产品电商运营的特点如下:
1、地域性强:地标性产品的运营需要从地域出发,对地域的特点、文化、历史背景等有一定的了解,以能够更好地向消费者展示地标性产品的特色和魅力。
2、品牌和质量保障:地标性产品作为代表性产品,其品牌和质量都需要得到保证。电商平台在运营地标性产品时,需要注重品牌的注册和保护,同时承担起产品的质量监管责任,以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信心和购买积极性。
3、培养消费者:由于地标性产品通常不具有普遍性,电商平台需要通过宣传、推广等手段,向消费者介绍地标性产品的特点和独特性,培养消费者对其的认知和兴趣。同时,电商平台还需要引导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和食用技巧等,打造完整的消费体验。
4、与地方产业协同发展:地标性产品作为地方产业的代表,其运营应当与当地产业发展密切结合,推动地方产业升级和优化。电商平台需要与当地政府、企业合作,探索更加优秀的地标性产品,促进地方产业链的发展和扩展。

三、如何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农业品牌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特色农业品牌意识。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与的重要意义。新闻单位应开辟专栏节目,加大对重点企业、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树品牌形象,推产品销售,创驰名商标,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广大企业主和社会公众都要增强争创品牌意识。

(二)发挥,运用行政手段推进农业品牌发展。要建立起“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发展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为农产品大开绿灯、搭建平台,在资金、宣传、税费、金融、对外促销上大力扶持本地农产品品牌企业及其他涉农主体的发展。

(三)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要充分激发涉农主体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的信心和决心,鼓励龙头企业创新科技,以品牌产品提升农业产业化的质量。对龙头企业技术革新,产品宣传上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支持现有的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基地、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档次,扩大农产品市场美誉度,增强农业产业之,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四)加强品牌创建管理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培育争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美誉度和的品牌农产品及农产品加工品。要建立创建奖励机制,一手抓创建,一手抓管理,以此鼓励生产经营者多创产业名牌,走品牌创业之路。

(五)建立农业品牌建设。每年财政应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作为引导种子资金,以补贴、奖励的方式重点扶持带动力强、成长性好的龙头企业。对利用市级以上电视台、报纸、等宣传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投入额的10%左右补助。参加省级以上农业展销会,给予摊位费补助。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创建农业品牌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品牌观念差。传统农业生产意识还占较大比重,缺乏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规模化等现代农业发展观念。营销方式落后,生产效率低下,忽视品牌经营,既缺乏必要的投入力度,又缺乏应有的宣传打造,致使品牌知名度和认知度低,无法发挥品牌附加值及增值效应。

二是农业品牌市场占有率低且不平衡。从商标总量看,我市现有已申报及注册涉农商标900余件,占全市已申报注册商标的45%强,但已获各级品牌认定商标(中国驰名、省著名、市知名商标)共计60余件,占商标数的近4%。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仅70个,缺乏具有全国性知名度的产品。在农产品品牌分布上,3个国家级中国驰名商标均为企业所持有,地区发展不均衡。

三是宣传展示营销力度不够。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宣传不够,即使有部分广告宣传,也缺乏整套的广告策略和商标品牌战略。政府主导的宣传工作更是薄弱,与相邻市县政府对农业品牌创建和宣传特别重视形成存在一定差距。

四是政策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由于地域不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不一样,所抓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我市多数县(市、区)政府大多尚未专门研究和出台农业品牌发展政策和文件。政策扶持资金少,政策措施不尽完善,导致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地理标志产品运营建设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地理标志产品运营建设方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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