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东莞市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最新通告如下:
加强人员排查和管理
各社区、村居要继续加强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排查和登记,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按照防疫要求进行隔离和检测,各单位要加强内部防控,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消毒清洁等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加强公共场所防控
各类公共场所要继续落实防疫措施,加强消毒清洁和通风换气,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尤其是对发热人员要严格控制,对于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加强社区防控
各社区、村居要继续加强社区封控和巡查,对于违反防疫规定的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加强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置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的调度和安排,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对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行隔离和治疗,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加强宣传教育
各媒体和宣传部门要加强防疫宣传教育,普及防疫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对不实信息的监测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责任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疫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防疫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