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维护包括三方面内容

文章目录:

  1. 品牌维护包括三方面内容
  2. 商标品牌与特许经营
  3. 十年品牌,工商局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吗

一、品牌维护包括三方面内容

品牌维护包括三方面内容,如下所示:

一、品牌发展的自我维护:

品牌的自我维护手段主要渗透在品牌设计、注册、宣传、内部管理以及打假等各项品牌运营活动中。在品牌的设计、注册与宣传中渗透品牌的自我维护思想,这是在品牌创立阶段就应考虑的。

因此,在我们所定义的品牌维护阶段,可以将品牌发展的自我维护定义为“企业自身不断完善和优化产品,以及防伪打假和品牌秘密保护措施”,具体包括产品质量战略、技术创新战略、防伪打假战略与品牌秘密保护战略。

二、品牌发展的法律维护:

品牌的法律维护包括商标权的及时获得、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证明商标与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以及品牌受窘时的反保护。

“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也有类似情况。而“品牌受窘时的反保护”不仅因企业和产品不同而措施各异, 而且使用的法律条款繁多。因此,将法律维护定义为主要通过商标的注册和驰名商标的申请来对品牌进行保护。

三、品牌发展的经营维护:

品牌发展进入成熟期后,不仅要通过自我维护使产品得到不断更新以维持顾客对品牌的忠诚度,采取法律维护以确保使品牌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更应该采用经营维护手段使品牌作为一种资源能得到充分利用,使品牌价值不断提升。

品牌的经营维护就是企业在具体的营销活动中所采取的一系列维护品牌形象、保护品牌市场地位的行动,主要包括顺应市场变化,迎合消费者需求;保护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以及品牌的再定位。

二、商标品牌与特许经营

一帜特许经营为您解答:

所谓品牌授权,又称品牌许可,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或者代理的商标或者品牌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权者使用,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指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由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协助的一种经营模式。

而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咋一看,两种经营方式真的非常相似。在加盟行业中,两个概念经常被人们所混同使用。2007年,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出台,国家将特许经营纳入严格的法律监管。从此,做加盟的企业从此对“特许”和“加盟”字眼不寒而栗,不少企业甚至直接将合同名称由“特许经营”改成“品牌授权”,以规避特许经营法律监管。

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特许经营与品牌授权还是有着明显区别的。二者最关键和核心的区别就在于,品牌授权强调授权方与被授权方之间的纽带是品牌,授权方给予被授权方的自由度较大、适应的行业较广;而特许经营许可方与被许可之间的纽带则是一种统一的、标准化经营模式或服务。很多时候,品牌授权都只是特许经营的一个组成部分。

特许经营的基础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准化,所有健全的特许经营系统都努力创造最高程度的和谐统一。特许经营强调严格规范化的管理原则,要求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模式与特许人相同,而且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也必须统一。因此,统一性和可复制性是特许经营区别于品牌授权的最大特征。

作为加盟商来说,如果你签的是品牌授权合同,也不要慌!只要你的合同具体内容符合统一性的特征,比如:授权人要求产品生产方式和标准统一、店铺标识统一、装饰装修设计统一、经营管理方式统一、设备物料订购统一等,你的加盟合同基本可以确定为特许经营合同了。从而,合同双方将接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这个特别法的调整规制。作为加盟商来说,其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强的保护。

三、十年品牌,工商局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吗

十年品牌,工商局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虚假宣传是指通过夸大、捏造事实或误导性陈述制造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工商局作为企业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若企业在宣称自身为十年品牌时,实际注册时间或运营时间不足十年,或实际运营状况与宣传时所描述的情况有重大出入,那么工商局会将这一行为视为虚假宣传,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虚假宣传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品牌运营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品牌运营法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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